各学院:
按照学校规定,今年毕业生离校时间为6月30号——7月2日,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退宿手续。
毕业生离校的程序:
1、学生按照学校规定的离校卡顺序盖章,最后到公寓中心办理手续并盖章。
2、毕业生以宿舍为单位办理退宿手续。
3、毕业生宿舍物品全部清理后,将宿舍清扫干净。离校时,将门上钥匙及钥匙牌交给验收人员,待验收完毕,在“验收单”上签退宿人员姓名,凭“验收单”和离校卡到公寓管理中心服务点(东区学生到东区公寓楼13#--14#楼连廊、西区学生到西区公寓楼24#--25#楼连廊盖章)盖章后,即可离校。
注意事项:
(1)各学院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卡盖完章后,方可领取本人毕业证。
(2)因个人原因需继续留宿的同学,向各学院申请,经学生处批准后,公寓管理中心根据情况予以安排。
(3)个人原因损坏公物需按《学生公寓公物损坏赔偿办法》规定赔偿。
(4)工作人员验收时间:8:00---12:0014:30--- 18:30
特此通知
后勤管理处
2017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