假期留宿管理规定
为加强假期学生住宿管理,规范学生假期留校住宿工作,确保假期留校住宿学生人身、财产安全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本规定所称假期指暑假,寒假因不能集中安排住宿,故不留宿学生住宿。
二、为便于学院统一管理,对确需住宿的学生实行审批备案制度,按照集中住宿原则安排住宿。
三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暑期留校住宿。
1、参加学院有关部门、各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的学生。
2、本年毕业的学生,审批备案后,按学校规定的离校时间最多可推后留宿三天。
3、参加本年研究生考试的学生。
四、有关部门、各学院假期必须有专人负责留宿学生的住宿安全管理。
附:假期住宿申请表
后勤管理处
2019年6月25日
假期住宿申请表
姓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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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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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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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寸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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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宿
舍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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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宿
舍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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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
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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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期突发事情
(部门)学院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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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
电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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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住宿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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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
事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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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:年月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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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
愿
遵
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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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假期住宿学生需严格遵守下列各项规定:
1、严格遵守《晋中学院学生住宿管理规定》和《假期留
宿管理规定》;爱护公物,损坏公物照价赔偿;节约用水用电,做到“人走电停、人走水停”。
2、学生公寓假期严禁外人上楼会客,也不得留宿外人住
宿,禁止异性进入公寓,晚10:30锁楼门,不准晚归,否则取消假期住宿资格。
3、宿舍内不得存放现金,现金要存入银行,贵重物品随
身携带。
4、严禁私自拉电线;严禁点蜡吸烟;禁止将电热器、易
燃易爆品、管制刀具等带入公寓。
5、离开宿舍前请关灯、掩好窗、关好门,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给非本宿舍人员。
学生签字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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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
(部门)
学生处
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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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院(部门)(盖章) 学生处(盖章)
年 月 日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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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:“现宿舍号”由公寓中心集中安排住宿时填写。